人群外围,一辆不起眼的青布马车停在槐树荫下。
萧川掀开半边车帘,目光平静地看着台上的闹剧。
曹熙坐在他身侧,手里握着一本册子,飞快地记录着什么。
“军威太盛,煞气太重,百姓不敢近前。”
曹熙头也不抬地开口。
“刘封把军营搬到了闹市,看似热闹,实则在民心上又输了一招。”
萧川没有接话,他的视线越过密集的人群,落在了街道尽头的一道身影上。
那是一个极其扎眼的壮汉。
身高九尺开外,膀大腰圆,上身裹着一件破烂不堪的粗麻短打,露出两条生满老茧的粗壮臂膀。
他的脚上套着一双早已磨穿底的草鞋,脚趾外翻,沾满了干涸的泥浆。
最惹眼的,是他背后用麻绳捆着的一对八角生铁锤。
锤头足有海碗大小,随着他的步伐沉重地晃动,压得地面发出沉闷的噗噗声。
壮汉脚步极快,粗暴地撞开挡路的人群,径直走到擂台下方。
他抬起头,露出一张满是风尘和胡茬的粗犷脸庞,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。
两个月前,在江州码头的破酒馆里。
他扛了整整一天沉重的粮包,换来的两枚铜钱刚够买一碗掺水的浊酒。
就在他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啃着发霉的麦饼时,邻桌的商贾从蜀地带回来了一张手抄的歌谱。
一个落魄文人就着破胡琴,在昏暗的油灯下扯着嗓子唱了起来。
去吗?配吗?这褴褛的披风。
战吗?战啊!以最卑微的梦。
致那黑夜中的呜咽与怒吼,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。
那一刻,霍武整个人定在了原地,手里的麦饼掉进泥水里都没发觉。
孤身一人,勇往直前,没人记得,没人理解。
他在江州码头扛了八年包,打退过三次江匪,救过七个落水的小童,到头来依然是所有人眼里卑贱的泥腿子。
那天晚上,他把用了六年的扁担一把折成两段,扔进了滚滚长江。
他对着江面吼了一声,俺要去成都,找那个写歌的人。
三千里蜀道,八百里荒山。
他靠着一把力气给过路商队推车、扛大包、打山贼换口干粮,磨烂了三双草鞋,生生用一双脚走到了锦官城。
赶到的这一天,正赶上北市开锣。
霍武站在擂台前,双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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