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天灾八方来?~来~魔族?~来—
」
名为披头士的歌者在搞南海岸风说唱。
他养的鹦鹉在一旁卖力伴奏:「咕咕嘎嘎,咕咕嘎嘎....
」
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,不知天地为何物了。
受过正统古典乐教育,身为教廷圣歌队一员的佩佩完全欣赏不了,表情蚌的像在罚站。
反而霍劳德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客套,变成渐入佳境的欣赏,也不知道他是看上这首歌哪点了,旋律?歌词?
诸如「魔王」,「魔族」之类的词汇在人类世界被视作不详,却也没有到伏地魔那种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程度。以魔族为歌词的歌谣有很多,大多是赞美勇者或歌颂胜利的主旋律,像他这样拿魔族来无厘头搞怪的歌手,恐怕只有爱士威尔这种思潮开放的城市才能见到。
「披头士先生—」霍劳德摊开双手,「我有预感,您的音乐未来能被全世界知晓。」
「那还用你说?」奎恩拿捏rapper的气质很是到位。
「能请您给我签个名吗?」
霍劳德顺手从桌下拿了张空白信纸,与笔一起递给他。
「总感觉留到未来会很值钱,呵呵....
虽然看着有些轻佻和随意,不得不说,这是个很能给人好感的家夥。
奎恩斜眼,看了那根钢笔一眼。
笔身是光滑的镜面材质。毫无疑问,只要拿起那支笔,就会留下指纹。
一些魔药可以改变指纹骨相这类人体最难以遮掩的特徵,譬如复方汤剂。但他今天只是简单易容,绝不能留下指纹和签名这种占卜媒介。
「那签一个吧。」他抓起一旁的小鹦鹉,用爪子在信纸上踩了一爪,连条痕都没留下。
「要好好保存。等我发达了,凭这张签名可以让你在粉丝群里当老资历。」
他一本正经的说,霍劳德也一本正经的接过,郑重的折好放进胸前口袋。
「很有风格。」他如此赞赏。
随後,霍劳德往前一步,手撑在桌上,半边身子越过佩佩,凝视着名为披头士」的怪异歌者。
「你这只龙语鹦鹉很漂亮呢。愿意卖吗?我可以出一笔与您心理预期相符的金镑。」
佩佩听到老板直接挑明了鹦鹉不一般,顿时心头一紧。
她知道对方和雅各布是朋友,那要挑明姐姐的身份吗?
霍劳德微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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